为了更好地适应新时期对入党积极分子、党员的教育培训要求,使党校在学院的各项事业发展中的作用,推进党校工作的科学化、规划化、制度化,根据《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》、《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贯彻< 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>的实施意见》以学院党委组织部的相关精神,经研究决定成立玉林师范学院党校化学与材料学院分党校,并成立分党校的校务委员会,成员名单如下:
校长:庞起
副校长:何军
委员:周健、朱万仁、陈渊、梁春杰、韦庆敏、任琪、班建锋、陶萍芳、覃利琴
下设分党校办公室,办公室主任由任琪同志担任。
中共玉林师范学院化学与材料学院委员会
二〇一一年九月五日